会客制度


1、来访的客人,一律出示可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或工作证),经验证件后,可在会客厅留学生房间会客。如进房间会客,必须把证件放在服务台。来访客人进入房者,必须有被访人到服务台来接方可进入。会客结束后,来访人要及时取回证件;

2、未带证件或不出示证件者不能会客;

3、中国人一律不得在留学生宿舍留宿;

4、如有外地院校留学生需要在留学生宿舍留宿者,本人必须持证件主动到服务台按规定填报临时住宿登记表,否则不得留宿;

5、来留学生宿舍楼上课和辅导的教师,进楼可不登记。如值班人员不认识,须验证后方可进入教室、答疑室或留学生房间;

6、会客时间:

星期一至星期五:16:00至22:00

星期六、星期日:09:00至22:00

7、22:00对滞留本楼的来访人员进行清理;

8、宿舍楼24:00锁楼门。如无特殊情况,留学生必须在锁门前返回宿舍;

9、违反以上规定者,由有关部门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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